2026 年度小一入学统筹办法 (2026 年 9 月入读小一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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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51Talk香港升学中心 发表于 2025-12-08 10:43:32

公布自行分配学位结果

问题 (1) 家长/监护人如何得知申请「自行分配学位」的结果?

回答 (1) 家长/监护人可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10 时起,通过「小一入学电子平台」查阅自行分配学位结果。此外,家长/监护人亦可于当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5 时,前往所申请的小学查阅申请结果。本局亦建议学校尽量同时通过学校网页公布取录结果。

问题 (2) 到申请小学查询结果时,家长/监护人要带备哪些证件?

回答 (2) 家长/监护人应携同纸本「小一入学申请表」家长副本或「小一入学电子平台」的电子申请纪录,以便确认申请儿童的小一入学申请编号。

问题 (3) 如子女获得取录,家长/监护人应注意什么?

回答 (3) 获得自行分配学位的儿童,其家长/监护人须注意相关学校的注册安排及注册所需文件,例如纸本「小一入学申请表」家长副本或「小一入学电子平台」的电子申请纪录,及指定数量的儿童照片,并于 11 月 26 日至 27 日(星期三至四)的学校办公时间内,到获派学校办理注册手续。有关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详情,家长/监护人请直接向学校查询。

问题 (4) 若家长/监护人在注册当天未能到学校办理手续,应怎么办?

回答 (4) 如家长/监护人因事未能于上述指定期间办理注册手续,应事先与获派学校负责注册的人员联络,以便另作安排,否则将被视作放弃该学位论。

问题 (5) 学校根据什么准则取录合符资格的申请儿童?

回答 (5) 由学校自行分配的学位分为两类:
     甲类 — 供有兄/姐在该小学就读或父/母在该小学就职的申请儿童的学位。凡属此类别的申请儿童,必获取录。
     乙类 — 学校会根据「计分办法准则」甄选不属于甲类的申请儿童。

问题 (6) 在「计分办法准则」下,若申请儿童得分相同而这些申请儿童数目又超过剩余的「自行分配学位」限额时,学校如何甄选这些申请儿童?

回答 (6) 当同分申请儿童的人数超过学校「自行分配学位」的剩余学额时,学校应以「随机方式」决定同分申请儿童的取录次序。学校可自行抽签,或交由教育局代为抽签,以决定申请儿童的取录次序。

问题 (7) 若家长/监护人希望申请儿童于 2026 年 9 月入读小一班级,但未能及时为其申请「自行分配学位」,应怎么办?

回答 (7) 家长/监护人须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或之前,通过「小一入学电子平台」或前往教育局学位分配组,办理有关手续,以便参加统一派位。详情可向教育局学位分配组查询(电话:2832 7700)。
     若家长/监护人希望安排申请儿童即时入读本学年(2025/26 学年)的小一班级,则可向教育局各区域教育服务处查询,有关联系电话如下:
     港岛区域教育服务处:2863 4646
     九龙区域教育服务处:3698 4108
     新界东区域教育服务处:2639 4876
     新界西区域教育服务处:2437 7272

问题 (8) 如申请儿童获得直接资助计划小学取录,是否仍可参加小一入学统筹办法?

回答 (8) 申请儿童在接受直接资助计划(直资)小学小一学位后,不可以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小一学位。即使已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学位,该学位亦会被取消。

问题 (9) 如子女未获自行分配学位,家长/监护人应怎么办?

回答 (9) 教育局将于 2026 年 1 月中旬发信给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未能获分配学位且只准备参加统一派位的申请儿童的家长/监护人,通知他们如已登记成为「小一入学电子平台」用户并以「智方便 +」绑定账户,可于 1 月 19 日至 25 日通过该电子平台办理选校手续。此外,他们也可于 2026 年 1 月 24 或 25 日前往指定的统一派位中心,办理选校手续,以便教育局进行统一派位。

问题 (10) 如家长/监护人在递交申请表后搬迁或将会搬迁,应怎么办?

回答 (10) 如因搬迁需要转网,家长/监护人须亲自前往九龙九龙塘沙福道 19 号教育局九龙塘教育服务中心西座平台教育局学位分配组,或由 2025 年 12 月中起通过电子平台办理转学校网手续。
     办理转学校网手续时,家长需带备下列文件:
     • 2026 年度纸本「小一入学申请表」家长副本或「小一入学电子平台」的电子申请纪录;及
     • 新地址的证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包括已加盖印花(厘印)及租期已开始的租约、差饷单、公屋租约或水/电/煤气/住宅电话收费单等。如新地址证明文件上的姓名为签署申请表人士的配偶,则须一并出示结婚证明书或申请儿童的出生证明书(及其影印本),以显示户主及申请儿童之关系。家长如未能提交上述的地址证明文件,须致电 2832 7700 与学位分配组联络。
     家长/监护人须留意:在办理转网手续时,家长/监护人须在申请转换校网表格上,声明所填报的新地址是真实的住址。教育局亦会进行复核及抽查,以进一步核实有关资料。倘若家长/监护人被发现向本局提供虚假住址以获取学位,其小一派位申请将会作废,而申请儿童获派的学位亦会被取消。如怀疑个案涉及刑事罪行,例如制造虚假文书和作出虚假法定声明的行为,本局定必转介警方及律政司严肃跟进。根据现行的《刑事罪行条例》,若家长/监护人在申请小一派位时制造虚假文书和作出虚假法定声明,一经定罪,分别可处监禁 14 年和可处监禁 2 年及罚款。
     教育局设有查核机制,以确认申请儿童是否居于所填报的学校网。本局会派员到学校查核家长/监护人提交的住址证明文件,我们亦会要求家长/监护人提供其他相关的补充证明文件和资料,或作出法定声明。如有需要,我们会进行非预约家访。此外,市民如怀疑有家长/监护人以虚假住址替其子女申请小一入学,可致电学位分配组热线电话(2832 7700)向教育局举报。若收到有关虚报住址的投诉,我们必定会按既定程序彻底调查。

自行分配学位阶段

问题 (1) 甚么人可以参加 2026 年度小一入学统筹办法?

回答 (1) 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年满 5 年 8 个月(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或以前出生),尚未入读小学及从未获派小一学位的本港儿童,皆可申请 2026 年度小一入学统筹办法。

问题 (2) 儿童怎样申请自行分配学位?

回答 (2) 家长/监护人如欲为申请儿童申请某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的自行分配学位,可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至 26 日晚上 11 时 59 分通过「小一入学电子平台」(网址: https://epoa.edb.gov.hk)递交申请。家长/监护人须上传有关证明文件至电子平台。就纸本申请,家长/监护人可于 2025 年 9 月 1 至 26 日期间,向申请儿童就读的幼稚园、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以及教育局区域教育服务处或学位分配组索取「小一入学申请表」。家长/监护人须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26 日的学校办公时间内,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影印本直接交往申请的学校。为核实呈交的文件,家长/监护人可在文件影印本上签署核实,或出示该文件的正本予学校核对。

问题 (3) 家长/监护人递交申请表时要带备哪些证件?

回答 (3) 家长/监护人向学校递交申请表时须携带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及呈交下列文件的影印本。如家长/监护人委托他人将填妥的申请表交回,则来人须出示家长/监护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影印本及授权书正本。为核实呈交的文件,家长/监护人可在文件影印本上签署核实,或出示该文件的正本予学校或教育局核对。就递交电子申请,家长/监护人须上传下列文件至电子平台:
     a. 申请儿童的香港出生证明书(若在出生证明书上最后一栏显示申请儿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是「未确定」,家长/监护人必须出示申请儿童附有有效签注/入境标签的旅行证件或在港居留许可证)或非本地出生证明书及获准在本港居留的身份证明文件;
     b. 居于本地各「小一学校网」的申请儿童一所申报的居住地址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加盖印花(厘印)的租约、差饷单、公屋租约或水/电/煤气/住宅电话收费单。(请注意:由于银行信件、法庭传票及税单上的地址有可能是通讯地址而非居住地址,因此教育局一向不接受为小一派位的住址证明文件。)一般来说,所提交的地址证明文件上的姓名须与家长/监护人的姓名相同。家长/监护人如未能提交上述可接受的地址证明文件或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2832 7700 与学位分配组职员联络;及
     c. 申请表丙部甲项和乙项所需的文件(如适用),详情请参阅「填表须知」。

问题 (4) 家长/监护人可向多少间学校申请「自行分配学位」?

回答 (4) 无论有关申请是经「小一入学电子平台」或以纸本递交,家长/监护人只能为每名申请儿童递交一份申请。如家长/监护人同时为同一名申请儿童向多于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递交申请,其申请儿童的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将会作废。此外,家长/监护人切勿同时经「小一入学电子平台」和以纸本申请表为同一名申请儿童递交重复申请。

问题 (5) 若家长/监护人未能亲自递交申请表或透过「小一入学电子平台」递交电子申请,应怎么办?

回答 (5) 若家长/监护人未能亲自或透过电子平台递交申请表,可以书面授权亲友带同填妥的纸本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影印本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26 日期间代交回所申请的小学。为核实呈交的文件,家长/监护人可在文件影印本上签署核实,或让亲友出示该文件的正本予学校核对。家长/监护人可参考教育局小一入学统筹办法网页内提供的授权书样本。

问题 (6) 若家长/监护人只准备为其申请儿童申请统一派位,不参加自行分配学位,应怎么办?

回答 (6) 如申请儿童只申请统一派位,家长/监护人只需填写申请表的甲及乙部,并在 2026 年 1 月 23 日或之前通过「小一入学电子平台」或以纸本向教育局递交申请。若以纸本申请,请把填妥的纸本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文件的正副本交到九龙九龙塘沙福道 19 号教育局九龙塘教育服务中心西座平台教育局学位分配组(小一入学)。

(注)跨境到港上学的申请儿童的家长/监护人无须提交为其申请儿童所申报的住址证明文件。

问题 (7) 已接受直资小学小一学位的儿童,是否仍可以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学位?

回答 (7) 所有接受直资小学小一学位的儿童,将不能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小一学位。即使已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学位,该学位亦会被取消。

问题 (8) 学校根据什么准则取录自行分配学位的申请儿童?

回答 (8) 由学校自行分配的学位分为两类:
     (甲)供有兄/姐在该小学就读或父/母在该小学就职的申请儿童的学位。凡属此类别的申请儿童,必获取录。
     (乙)学校会根据「计分办法准则」甄选不属(甲)类的申请儿童,以申请儿童的得分多少,决定取录的先后次序。当同分申请儿童的人数超过学校自行分配学位的剩余学额时,学校应以随机方式决定同分申请儿童的取录次序;学校可自行抽签,或把申请交由教育局处理。

问题 (9) 若申请儿童不是家庭中最年长的子女,但其兄或姊并非香港居民/在香港出生/在香港就学,该名非最年长的申请儿童可否获得首名子女的分数?

回答 (9) 若申请儿童不是家庭中最年长的子女,即使其兄或姊并非香港居民/在香港出生/在香港就学,该申请儿童亦不可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的计分办法准则下获得首名出生子女的分数。

问题 (10) 申请儿童如何申报适龄儿童的分数?

回答 (10) 如申请儿童在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该申请儿童可在 2026 年度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自行分配学位」阶段的计分办法准则下获得适龄儿童的分数。家长/监护人无须在「小一入学申请表」上申报有关项目,电脑会按申请儿童的出生日期计算有关分数。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2832 7700 与学位分配组联络。

问题 (11) 计分办法准则下的第 7 项(父/母为该小学主办社团的成员)是否适用于公务员为其子女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申请官立小学的小一学位?

回答 (11) 由于公务员属于政府的雇员而并非「成员」,计分办法准则下的第 7 项并不适用于公务员为其子女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申请官立小学的小一学位。

问题 (12) 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申请儿童是否需要接受面试或笔试?

回答 (12) 学校不可进行任何形式的笔试或面试。

问题 (13) 教育局如何查核「小一入学申请表」内家长/监护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回答 (13) 教育局会抽查「小一入学申请表」内家长/监护人所提供资料的真确性。教育局可能会要求家长/监护人面见并就相关资料如监护人/授权人士、其他住址等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作出法定声明,以资证明。如有需要,教育局会进行家访,以核实申请表内所提供资料的真确性。在核实资料的过程中,如家长/监护人未能在教育局要求的限期内提供此等协助及/或资料,教育局会采取相应行动,其中包括暂缓处理有关的申请。市民如怀疑有家长/监护人以虚假住址替其子女申请小一入学,可致电学位分配组热线电话 2832 7700 向本局举报。

问题 (14) 家长/监护人如何得知「自行分配学位」的结果?

回答 (14) 家长/监护人可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10 时起,通过「小一入学电子平台」查阅结果。此外,学校亦于当日在校内张贴「自行分配学位」的取录名单。获得自行分配学位的儿童,其家长/监护人须于 2025 年 11 月 26 或 27 日,前往所申请的小学办理注册手续。若家长/监护人未能在指定日期内为申请儿童办理注册手续,须事先与学校负责人联络,以便作出适当安排,否则将被当作放弃该「自行分配学位」论。

问题 (15) 若家长/监护人未能于截止日期前申请「自行分配学位」,但希望申请儿童于 2026 年 9 月入读小一班级,应怎么办?

回答 (15) 若家长/监护人未能于截止日期前申请「自行分配学位」,其申请儿童仍可参加下一阶段的「统一派位」。有关申请程序,可参考常见问题第 6 题。
     若家长/监护人希望安排申请儿童即时入读本学年(2025/26 学年)的小一班级,则可向教育局各区域教育服务处查询(联系电话见上)。

问题 (16) 家长/监护人为子女选择小学时需考虑什么?

回答 (16) 家长/监护人为子女选择小学时,应先了解子女的特质、性格、能力和兴趣,并考虑学校的特色、校训、宗教、办学团体、位处地区、规模和历史等因素。家长/监护人可参考小学校概览(https://www.chsc.hk/primary)了解学校资讯,或浏览个别学校的网页以掌握更详尽的资料。

小一入学申请电子化

问题 (17) 如家长/监护人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递交了纸本申请,可否在统一派位阶段转用电子平台办理选校手续?

回答 (17) 可以。如家长/监护人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递交了纸本「小一入学申请表」,并于申请表内提供电邮地址,教育局稍后会发送相关电邮至该电邮地址,让家长/监护人自行启动「小一入学电子平台」账户。以「智方便 +」绑定账户的家长/监护人,可于统一派位阶段通过电子平台办理选校手续。

问题 (18) 小一入学申请电子化后,家长/监护人将如何通过电子平台递交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及查阅自行分配学位结果?

回答 (18) 如欲通过「小一入学电子平台」递交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及查阅自行分配学位结果,家长/监护人需通过「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自行登记「小一入学电子平台」账户。以「智方便 +」绑定账户的家长/监护人,可通过电子平台递交小一入学申请及查阅自行分配学位结果。而以「智方便」绑定账户的家长/监护人,则可通过电子平台查阅有关结果。

问题 (19) 教育局如何支援家长/监护人通过电子平台递交自行分配学位的申请?

回答 (19) 本局已将相关简报、短片及家长指南上载至教育局小一入学电子平台资源库(网页路径见教育局网站),供家长参考。另外,本局亦于本年 9 月举行四场家长讲座,向家长提供小一入学统筹办法及「小一入学电子平台」的资讯。

问题 (20) 家长/监护人如欲登记「智方便 +」,应该怎样申请?

回答 (20) 家长/监护人可以下载并安装「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并进行网上登记,遥距申请「智方便」账户。用户只需持有新智能身份证和支持近场通讯(NFC)功能及符合作业系统要求的个人移动电话,便可使用 3.5.0 或较新版本的「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自行升级至「智方便 +」。除此之外,市民亦可携同身份证亲自前往自助登记站、登记服务柜位或通过流动登记队进行「智方便 +」升级程序。详情请参阅「智方便」网页(iamsmart.gov.hk)。

香港教育局 学位分配组
文件更新日期:2025 年 11 月

附件1:小一入学统筹办法常见问题(FAQ)-繁体版

附件2:小一入学统筹办法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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